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在校来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品学兼优的留学生人才,吸引更多优秀来华留学生来我校学习;同时为了激发在校来华留学生的创新精神,发挥留学生的文体特长,促进中外文化的交流,特设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奖学金种类和奖励对象
第三条 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包括: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第四条 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种类、奖励对象、申请条件、
奖励标准等详见《中国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种类、奖励对象、申请条件、奖励标准等详见《辽宁省政府
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分为学历生奖学金、语言进修生奖学金两大类。学历生奖学金包括入学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语言进修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第三章 奖学金奖励等级及名额分配
第七条 大连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学历生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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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类别 |
金额 |
名额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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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
本科:3000元 硕士:4000元 博士:5000元 |
我校当年来华留学生(学历生)总数的3% |
1.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努力,表现良好,平均成绩为90以上; 3.到课率良好,管理签到率达到95%以上; 4.本科生上一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15个学分; 5.在我校学习时长超过(含)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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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
本科:2000元 硕士:3000元 博士:4000元 |
我校当年来华留学生(学历生)总数的5% |
1.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努力,表现良好,平均成绩为85以上; 3.到课率良好,管理签到率达到90%以上; 4.本科生上一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15个学分; 5.在我校学习时长超过(含)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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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
本科:1000元 硕士:2000元 博士:3000元 |
我校当年来华留学生(学历生)总数的8% |
1.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努力,表现良好,平均成绩为80以上; 3.到课率良好,管理签到率达到85%以上; 4.本科生上一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15个学分; 5.在我校学习时长超过(含)1年。 |
单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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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类别 |
金额 |
名额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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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奖学金 |
500元 |
我校当年来华留学生(学历生)总数的10% |
在校级(含)以上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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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奖学金 |
500元 |
在校级(含)以上学生课外科技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表现突出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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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奖学金 |
500元 |
为学校、班级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 |
第八条 大连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语言进修生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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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类别 |
金额 |
名额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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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
3000元 |
我校当年来华留学生(语言进修生)总数的3% |
1.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努力,表现良好,平均成绩为90以上; 3.到课率良好,管理签到率达到95%以上; 4.在我校学习时长超过(含)1年。并且上一学年期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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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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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当年来华留学生(语言进修生)总数的5% |
1.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努力,表现良好,平均成绩为85以上; 3.到课率良好,管理签到率达到90%以上; 4.在我校学习时长超过(含)1年。并且上一学年期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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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
1000元 |
我校当年来华留学生(语言进修生)总数的8% |
1.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努力,表现良好,平均成绩为80以上; 3.到课率良好,管理签到率达到85%以上; 4.在我校学习时长超过(含)1年。并且上一学年期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
单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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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类别 |
金额 |
名额 |
申请条件 |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500元 |
我校当年来华留学生(语言进修生)总数的10% |
在校级(含)以上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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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创新奖学金 |
500元 |
在校级(含)以上学生课外科技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表现突出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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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全勤奖学金 |
500元 |
出勤率100%(事假不能申请,病假需出具医院盖章证明,五天以内可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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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奖学金 |
500元 |
为学校、班级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 |
第九条 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学历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语言进修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第十条第 大连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学业奖学金和大连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单项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
第十一条 下列情况将取消来华留学生申请奖学金资格:
1.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大连工业大学校纪、校规者;
2.本科生一学期有两门主要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硕士研究生一学期有一门学位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4.博士研究生一学期有一门学位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5.违反考试纪律作弊者;
6.因各种原因被学校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或累计被学校给予三次警告处分者;
7.因各种原因应予退学者。
十二条 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时间为学历生每年9月,语言进修生每年3月和9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老师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根据自己的实际申请情况填写;
2.申请单项奖学金需提供最近一年内在演讲比赛、新HSK考试、体育、艺术、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证明文件。
第五章 奖学金评审与确定
第十三条 成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相关领导及老师组成。
第十四条 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议申请者材料,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进行答辩,最终确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
第十五条 奖学金评定结果将于3月下旬和9月下旬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发放《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大连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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