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的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中国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招生录取和管理等工作。
一、奖学金内容:
1.1.免交学费
1.2.免交住宿费
1.3.免交生活费(一年按12个月发放,本科生每月2500元,硕士生每月3000元,博士生每月3500元)
1.4.综合医疗保险费
二、申请资格:
2.1.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2.申请者符合录取的学历和年龄要求。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者须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学位项目申请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士学位项目申请者,须高中毕业,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25岁之间。
2.3. 学业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
2.4.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申请材料:
3.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留学生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留基委网站www.csc.edu.cn/laihua申请)。
3.2.语言证书。中文项目申请者须提交汉语HSK四级及以上水平证书(申请者官方语言为汉语或毕业于中文授课的学历项目可免提交汉语证书);英文项目申请者须提交雅思6.0或以上水平、托福80或以上水平的英语水平证明(申请者官方语言为英文或毕业于英文授课的学历项目可免提交英文证书)。
3.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申请者为在校生,须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期毕业证明。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者须提供本科至最高学历前全部证书;如证书非中、英文版,还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4.课程成绩单。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者须提供本科至最高学历前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成绩单非中、英文版还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5.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博士不少于1000字,硕士不少于800字,本科生不少于200字。
3.6.教授推荐信:申请研究生项目还须提供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语言须为中文或英文。
3.7.体检报告。
四.申请流程
4.1自主招生项目
4.1.1留学生在留基委网站 www.csc.edu.cn申请
4.1.2按要求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4.1.3申请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iec@shmtu.edu.cn
4.1.4学校将择优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并将录取结果上报留基委
4.1.5留基委发放录取通知书
4.2商请项目
4.2.1申请者在留基委网站www.csc.edu.cn申请
4.2.2按要求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4.2.3将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学校邮箱iec@shmtu.edu.cn
4.2.4学校初审后发预录取材料给申请者
4.2.5申请者持完整材料向派遣机构申请
4.2.6留基委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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