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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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为培养我校来华留学生“知华友华,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精神,鼓励本科自费来华留学生努力学习、认真临床实习、学习不断进步、取得优异成绩,特设立福建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评选人数占各年级学生数的5%每人1000元。

2.开放专业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自费来华留学生(大一除外)。

3.申请人资格

1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福建医科大学及海外教育学院的规章制度;

2)评奖期内无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评奖期内无拖欠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4)学年必修课程考试全部及格,无缺考、补考。

5)按学习成绩年级排名提高幅度从高到低排序,出现提高幅度排序相 同者,按学年学习成绩年级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排序高者优先获得评奖。

4.申请日期

每学年开学后三个月内

5.申请流程/途径

1每学年开学第一个月,根据成绩统计结果,由辅导员提出初选名单。评选人数占各年级学生数的5%。临床实习阶段不参评本项奖学金。

2)报海外教育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海外教育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成绩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来华留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校来华留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校来华留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审结果。

6.申请所需材料

 

7.受理部门

福建医科大学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8.联系方式

福州市大学城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海外教育学院)

邮编:350122

电话:0086-591-22862611

邮箱: oec@f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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