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好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国际教育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攻读学位的自费留学生。
一、奖学金种类及评审标准
(一)特等奖
1、完成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该学年90%以上的必修和选修课学分。
2、平均学分绩点学院第一名,且课程全部及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3。
3、按中文授课班和全英语授课班分别评审。
(二)学习优胜奖(一等1名6千元、二等2名五千元、三等3名四千元)
1、完成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该学年90%以上的必修和选修课学分。
2、平均学分绩点列年级第一到第六,且课程全部及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
二、其他
(一)已享受201经费办法的学生和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A类、B类奖学金的同学,不可参加“好学生”奖学金评选。
(二)凡是进入大班学习的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参照大班学生的评奖标准。
(三)转校生外校成绩不纳入奖学金评选范围,且必须修满所在年级本学年教学计划80%的课程,方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三、奖学金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特等奖2名,奖励28000元。特等奖学金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计入年级排名。
(二)学习优胜奖,本科一至四年级各6名,一等奖1名奖励6千元,二等奖2名奖励5千元,三等奖3名奖励四千元。
四、申请时间
每年9月。
五、实施步骤
(一)每学年秋季开学后,由学院计算各年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并告知相关学生。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留学生部提交申请材料。
(三)留学生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所交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对已审核的材料上报学院,并报学校批准。
(五)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