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1、外国国籍的公民;
2、申请攻读我校学士学位的全日制自费留学生新生;
3、在我校完成至少一个学期的汉语进修,并达到我校本科录取条件;在汉语言进修阶段,通过汉语教学中心组织的所有考试,且出勤率达到80%以上;
4、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上海市政府B类奖学金者;
5、“金钥匙奖学金”和“外国留学生学前奖学金”不可同时申请。
二、申请办法
1、申请截止日期:每年6月15日。
2、网上提交完整报名材料。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将被取消奖励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金钥匙奖学金奖励金额
1、奖学金金额:奖学金的金额依据本校汉语进修的学费,不包括预科的学习费用和其他课程的选修费用。不足两学期的,按一个学期的学费标准计算;最高参照两个学期的学费标准。
2、四年制本科专业的留学生,汉语进修不足两学期的,每学年“金钥匙奖学金”份额为3000元,共9000元;汉语进修两学期及以上的,每学年“金钥匙奖学金”份额为6000元,共18000元。
3、五年制本科专业的留学生,汉语进修不足两学期的,每学年“金钥匙奖学金”份额为2250元,共9000元;汉语进修两学期及以上的,每学年“金钥匙奖学金”份额为4500元,共18000元。
四、金钥匙奖学金发放方式
遵循“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对2012学年前已获得“金钥匙奖学金”的留学生只参照第4条相关规定执行;对2012学年起获得“金钥匙奖学金”的留学生参照以下各相关规定执行。
1、“金钥匙奖学金”从学生进入专业学习第二学年开始发放。
2、“金钥匙奖学金”生经全额缴纳每学年学费后方可享受奖励金额。
3、每年9月底学校对“金钥匙奖学金”获得者的上一学年成绩和表现进行年度评审。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包括2.0)者,方可获得“金钥匙奖学金”资格;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中止“金钥匙奖学金”资格,中止期间的奖学金不补发。
4、留学生休学期间中止“金钥匙奖学金”,中止期间的奖学金不再补发;待复学后符合第3条规定,可继续享受“金钥匙奖学金”资格。
5、在学期间受到书面警示、试读通知以及退学、违反校纪校规者取消“金钥匙奖学金”资格。
五、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上海中医药大学所有。
"